低髻子

如果再次登上舞台,你会讴歌什么样的爱

【全职高手/双花】至上主义者

·一个关于七年之痒的故事,题目及点题句改自朱生豪先生:“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

·请相信我始终是怀有最诚挚爱意的,对那一个人在身上拂去三场大雪的男孩子,和他那个阳光普照的爱人

 


孙哲平坐回餐厅里,重新拿起筷勺对着眼前的碗盘。桌面看上去不大整齐,但上面内容没有哪里不同以往,却被他面无表情地盯了半天。


就像正襟危坐的大法官谛视他的被告席,他的目光依次扫过被挑出来凑成一堆的花椒、头部沾着点油的筷子,还有对面半满的碗。一会儿不见,小米粥表面已经结起了一层浓稠的膜,孙哲平把勺子放在上面,瞪着它,不知道该想些什么。


或许是应该觉得自己也和这把勺子一样,漂着,但被粘住无法动弹。


“记得把饭热一热。”张佳乐刚才走的时候是这么说的。这句话跟在“我要出去静一静”后面,好像一首律诗的颈联一般流利自然。起承转合不必追求完整的逻辑,平仄对仗无需遵循严肃的格律,他就那样行云流水地说出口——你织布来我耕田,我出走来你吃饭,多么和谐畅快。


孙哲平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他又低头咬了口凉菜,听到椅子在地板上的摩擦声,才恍然放下餐具去摸张佳乐的肩。后者没有躲开,只是侧过脸,无声地在望向某个墙角的双眼之间皱出几条曲线。孙哲平于是松开手,任由他下楼,走向玄关。


一句话几乎条件反射地脱口而出:“记得拿外……”


被叮嘱的那个人却明显不耐烦,扬了扬手里的大衣,然后将大门狠狠一摔。话的尾音被生生夹断,孙哲平甚至怀疑对方有没有意识到这是句用七年共同生活磨砺出来的下意识关怀。他想也许是门框颤栗的幅度大到使大厦呼啦啦将倾,落下来的尘粒簌簌掩了这些时间。


所以张佳乐才得以这般视他不见。


“记得拿外套,外面冷。”空荡荡的门厅里,他听到自己又把这句话完整地重复了一遍。莫名其妙的举动引起喉咙一阵莫名其妙的发紧,仿佛刚才门闭上的时候,他和他的那句话一同卡在门缝间,一同戛然而止灰飞烟灭,一同荡然无存。


张佳乐真的以为他会把饭热一热么?孙哲平扯了下嘴角,起身拎了个垃圾袋过来。按理说,他向来最喜欢张佳乐做的饭菜,最喜欢负着夕阳回家时,一抬头就看见那像是画在霞光里的侧脸。等上了楼,咸咸的香气伴随一声雀跃的“你回来啦”挑逗感官,张佳乐从二楼飞扑而出,被扯了一半的围裙系带在空中散开,如同两只粉红色的翅膀。


他通常会心情很好地享受这一瞬的温存:“想我啦?”

“当然想你。”张佳乐抱着他的脖子闭起眼,微微颤动的眉睫恍惚如年少时初次被拥入怀,“加上我的夜班,已经两天没见面了,有没有好好吃饭呀?”


有时也会忍不住吐两句槽:“你要不要每次都像个日本家庭主妇一样……”

“哪里像了!”张佳乐黑着脸抓他头发,一点没藏好的笑意在不满的语调下若隐若现,“你愿意的话,我也可以学蜡笔小新他妈妈,拿着铲子在门口欢迎,一个不顺眼就一铲敲爆你的狗头。”


当然偶尔还会耍一耍坏心眼:“哎呦哎呦重死了,救命啊,有人蓄意谋杀亲夫啦!”


“是你身体不好吧大叔。”张佳乐变本加厉向上攀,壁虎一般诚意恳然地将自己全部重量交付出来,“喏,饭前来两次?”


“你确定?”孙哲平边问边把包扔在地上,两只手稳稳托住勾在腰上的一双腿,迈着迪士尼动画里带着爱人睥睨河山的王子的步伐,慢慢踏上长长的台阶,“一会儿可别后悔。”


“从来没后悔过。”张佳乐每次都这样回答。


他们有时候会多走几步躲进卧室,有时候耐不住性子,就直接来到沙发或跑步机,甚至摆好食物的餐桌前。孙哲平喜欢捏着张佳乐的腰一言不发地全力顶撞,凑近了看他的眼睛怎样被逼至红肿,再怎样变得眼泪汪汪。平日拎不清轻重的疼惜悉数沦陷于这些时刻之外,就算张佳乐带着哭腔求饶,他也想要将他捣碎了,好让这个人完完整整地融进自己的骨血中去。


一下又一下,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抵死缠绵。


那时的年轻人刚刚同居不久,工作、家庭各方面都没什么负担,在对方的臂弯里获得了修葺与再生长,便理直气壮地用使不尽的精力和磨不掉的时间填满腻不完的情爱。孙哲平明白这是因为激情和火热俱是年少时的不可多得,理智在多数情况下被掠走绑架,唯在上班迟到的边缘手忙脚乱打领带时才得以归还。所以即使如今想来,他也丝毫不认为这种事有什么丢脸。


唯一让他难堪的,是到了现在,张佳乐近在耳畔的炽热呼吸依旧清晰如昨。


张佳乐已经很久没下楼来迎接他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人傍晚的对话已经只剩下“回来了”和“嗯”,而且相互之间隔着一层天花板和三五米的空气,连话语中的冷漠也无法悉数传达。恰如当初草长莺飞杨柳春烟的堤岸,此时再放眼望去,却已尽是漠漠荒原。


孙哲平压着柄,让手中的勺子一沉到底。


 

这是两人退役后的第七个年头。七年前,身着黑红色队服的张佳乐高举起奖杯宣布再也不回来,记者会一结束就来到了这里。孙哲平环着他的肩推开门,问以后要不要和我住一起,张佳乐像个包租公似地背着手假模假式考察一遭,良久才肯合上阳台的屏风,迈着四方步款款走过来。


他笑着,仰脸在孙哲平唇上啄了一下,说好。


最初的朝夕相处总是充满转角遇见未知的新鲜感,一个对方暴露的新习惯,一个生活用品的情侣款,一个计划之外的脸颊吻,都足以引出数场不舍昼夜的美妙交欢。房子的每处地方都聆听过两人与细碎水声和激烈心跳掺杂在一起的低喘,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都以为,只要有彼此在,再来随便一碗米饭和一块香皂就能支撑起家这个字眼。


“叫哪家外卖?”孙哲平那时常常赤身趴在床上问。但由于房子地处市郊,距离在配送范围内的餐厅统共寥寥几家,所有菜品很快被挨个尝了个遍。当两人有天意识到他们已将同一位外卖小哥的姓名年龄乃至家世了解得清清楚楚,终于决定去尝试下厨房里各有声响的器材。


叱咤风云的油烟味道抑或安静雅致的白粥香气从此拔地而起,日子就这样磕磕绊绊地被烧成了一碗人间烟火。


任何恰到好处的生活都是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如一块砂砾,孙哲平在很多方面糙了二十多年,起初也不兼容于张佳乐这只扇贝面面俱到的精细。扫不进簸箕就随手撵到沙发下面的灰尘,从洗衣机拿出来才发现不慎掺了红T恤的白衣,曾经有场关于浴巾要叠好了再晾起来的教育大会持续了三分钟之久,逼得他忍不住吐槽自己是不是娶了个张新杰。


张佳乐登时怒了:“我有要求过你的游戏机手柄必须对称吗?”


“我错了。”孙哲平立刻说。随后是一个深到足够交换灵魂的吻,各自身上的浴巾落到地上堆叠成一座湿漉漉的小山,他们犹如山上两条裸露的电线,一接触便燎出了满堂火花。


——就算恼人的小摩擦伴随着有或无意义的口角蜂拥而至,每当他挽了他的臂,或他吻了他的额,一切瞬间变得不值一提。孙哲平总觉得这点很像中学时代班上的早恋鸳鸯,即爱的时候除了爱什么也看不见,心里能藏住一个人的地方除了你还是你。


除此之外,彼时的张佳乐还很喜欢说一句话,叫“我是孙哲平至上主义者”。他用它回答过无数问题,从自己厨艺能由投毒水平飞速发展至做出味道尚可的京式小炒的原因,到《电竞时代》专访中的“乐神退役后有什么信仰”。孙哲平嘴上没说过,但他其实非常喜欢张佳乐说这句话时的样子:一双黑漆漆的桃花眼中烧着以爱为名的认真,任谁也想不到那里会有油尽灯枯的时候。


实际上,他一直以为只要溺得够深,自己就不可能再次搁浅。却不想有天山呼海啸,他被一抹阻挡不住的暗流送回岸边,按在滩上拍得头破血流。


几分钟前,两人原本正坐在餐桌两端吃饭,在令人不安的沉默的包饶中,沉默地夹起各自的偏爱。张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做滇菜,每晚餐桌上暗藏玄机的小温馨因此变成了北京与云南的分庭抗礼,两双筷子很少再有交叉路线,两只碗之间隔的桌旗都仿佛跨不过的汉界楚河。


吃到一半的时候,张佳乐向碗里舀了一勺汽锅鸡的鸡汤,低着头百无聊赖地用筷子搅起来。


他在家的时候向来不会将辫子扎得太紧,长发常有几绺会顺着垂首的姿势从发绳中逃出,晃晃悠悠垂在额前,落到脸上变成一排细细长长的影子。影儿随着手下动作摇摆,他的脸在软暖的灯光中明明灭灭,孙哲平抬头加菜的时候不小心瞥了一眼,杂乱的光影辅以筷子和碗之间了无规律的碰击声,瞬间将他扰得心烦意乱。


“消停一会。”他于是开口,“别弄了。”


张佳乐手下一顿:“嗯?”


“你这样让我很烦。”他皱着眉敲了敲碗,“而且我突然想起来,这周末你得再给我同事带一下孩子——就上次来过的,那个幼儿园小孩。这星期我们在北京有个合同,他和他爱人都要去,你就再帮个忙。”


张佳乐没有回答,筷子在手中滞了两秒,施施然又旋转起来。他保持盯着碗底的动作,将一直藏在下面的左手拿到桌上,四根手指依次松开紧握的袖口。孙哲平依稀记得见过此动作,但早已想不起这是什么意思,便不耐烦地把视线移到他的发际线上方。那里新长出的黑发已经有一定长度了,酒红色的分界线不算明显,但看起来还是不大舒服。


“抽空可以去再把头发染一下。”他把筷尖含在嘴里,又说,“不过你不是年底才去过店里么,这长得也太快了。”


“反正是花我自己的钱。”


“……什么?”


张佳乐说一句就闭上了嘴,继续注视起自己的手来。这双手曾经操纵着一个梦想把敌军杀得丢盔弃甲,如今退居幕后勤勤恳恳地撑起两角生活,所以从无论哪个方面讲,它们都是英雄。但孙哲平仔细瞧了瞧,并没有在上面寻到什么戏剧性的褶皱,也不知道他这么专注是在看什么。周围只有方才勉强敛了几敛的沉默再次四散而开,他焦躁地等了几分钟,但没有等到回应。


“张佳乐?”他忍不住唤了一声,三个原先无比熟悉的字辗转出口,却无端陌生如齿间积淀的沉砂。这感觉让孙哲平有些不知所措,他一边尝试小声复习,一边心虚地伸手去探张佳乐的脸,但是扑了个空。


张佳乐把脑袋向一旁偏了偏,梦呓般开口:“去年秋天在南边开了一家商场,把以前习惯的那家理发店挤没了,我最近在找新的,所以还没来得及搞。十二月染头发是前年的事,那是你最后一次陪我一起,那时候的颜色比现在浅很多,但你好像一直没有注意过。其实你知道吗,染发膏红色系的色号分为好多种,我之前用过5.64、5.62和5.2,现在用的是……”


孙哲平皱起眉:“你在说什么啊?”


“果然是孙董事啊。”张佳乐像早料到会被打断一样停下来,自在地勾着嘴角扶起腮帮,“一个月只在家吃这么一顿饭的孙董事,就是没有听废话的时间呢。”


“……你什么意思?”


“给你讲个笑话吧,晚上你秘书打电话的时候,你知道我第一反应是什么吗?我以为你出事了。因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除此之外,一个每天半夜进家门,凌晨就滚蛋,在卧室待的时间比小偷还短的人原来也还会想起来我和这个地方——别这个表情,你扪心自问一下,这段时间里,我见你的次数有你们公司门卫的次数多么?”


“我最近事多,周末开会的另一方是我爸那边的一家企业,所以我们的准备必须比任何一方都要充分,你又不是不知道……”


“所以我的时间就是大风刮来的?我怎么就那么闲,周末只需要坐在家里看孩子洗衣服烧饭?干脆让我当个三八红旗手算了吧?”


“你要是不愿意帮忙你大可直说。”


“我愿意,我怎么不愿意?给我们孙大少爷当保姆,我应该荣幸才对啊。但我哪次没跟你说,要是再有这种事能不能提前告诉我,好歹让我看到那么一点点点的尊重。哪怕刚散会你就给我发条消息,而不是回了家再一拍脑子……”


“我没一拍脑子。”


“不是一拍是二拍,二刻拍案惊奇?”张佳乐笑了笑,整顿饭第一次抬起了眼,“孙哲平……你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我?”


如圆形剧场中的斗兽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他说完就靠在了身后的椅背上,脸上的倦意非常明显。房间骤然安静下来,除了自己的呼吸,孙哲平什么也听不见。


他手里的筷子始终没放下,一会儿功夫,葱爆鸡丁的花椒被拣出来放在桌上,凑成了很整齐的小小一堆。他本不属于口重的人,相较于麻辣来说一般更偏爱酸甜,张佳乐早知道这件事的,可今天的花椒偏偏这么多。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吵架了,所以这场各种意义上来说都很没营养的争吵在不适之余还带来了强烈的不熟悉感,更何况张佳乐突然爆发,孙哲平甚至不知道他在气什么。放在别的时候,他或许还会提醒自己包容和迁就是感情里必须的事,但在本就被各种密集的会议和漫天的文件整得焦头烂额之时受到冒犯,反击几乎是本能。


然而在他开口之前,对面传来行云流水的两句话律诗一样对偶,张佳乐推开座椅走了出去。


他后知后觉地赶到栏杆旁,下意识地提醒那人穿外套,但没能说全。整个过程中,张佳乐的声音一直不算大,卡死他这句话的门声却震耳欲聋。


孙哲平在空旷的门厅站了很久,久到大门上错落有致的木纹在视网膜上混为一团,久到他回忆起上次这样站在那里,还是在观摩水泥板的形状。这间别墅的户型是他专门请人设计的,一砖一瓦都严格以张佳乐的喜好为标杆,恰是他曾经躺在他胸口,喃喃念出的梦想王国。孙哲平眼看这王国从初具灵魂到生出骨骼再到丰满如斯,今时今刻再望去,却看不出其内填充的到底是什么。


时间?感情?言情小说里的心心相印?心有灵犀?


都不是的话,也许只是钢筋混凝土吧。


在沿楼梯慢慢走回餐厅的路上,孙哲平无端感到有些悲哀。也许是因为这样的事第一次发生,明明是双方一同开启的争吵,那个人说着说着就离开了,只把他一个人留在停止杀伐的疆场,握着尚未出鞘的宝刀在硝烟里茫然。这感觉无异于对着墙壁自说自话,满腔无处发泄的义愤只能囤积起来,挤得人心口闷闷发疼。


也可能是因为他发现即使记起了年轻时候一起规划未来那样圣洁的事,他也仍然不想把张佳乐找回来。


七年。


 

孙哲平曾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听说过七年之痒的说法,但这个词留给他印象更深的还是比利·怀德的同名电影:男主角在《拉二》中异想天开,一代女神梦露站在地铁通风口处,笑着按下被风吹起的白裙。他从未想过也会有不加掩饰的痒在他和张佳乐的感情之间冒出头来,利刃般捅穿过去一切好心遮盖起来的时间留下的刀口,好一派血流成河。


悠久绵长,生活一直如此。孙哲平原先以为这是好事,这样他才有足够时间与相爱之人携手,互相将对方看得仔细。所谓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原本就是为比翼双飞的人量身打造的成语,以至于在任何一段爱情里,都会被拿出来标榜为一种准则。然而问题是,当这些词在给年少怦然心跳的悸动加了期限的同时也修饰了始终磨不到一起去的棱角,又该算什么百年好合?


听张佳乐的意思,他抱怨的似乎是孙哲平不能一刻不离地陪在身边,而孙哲平从来不是条忠犬。


他独立得早,习惯了在外面栉风沐雨地奔波,扛着把柴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甩在身后的路没有哪段不是血迹斑驳。后来在路边捡了个张佳乐,起初是最相像的灵魂,然后是最信任的后背,接着是最切合的符契,以及最深刻的毒瘾。人世间陆离光怪,他只将他系在情思末端充当强有效的解药,天地间唯一一处能供他停歇的驿馆,路途艰难时,他把这个人捧在心口祈祷祈祷,就能继续前行。


可爱情说到底是依傍而不是依赖,他不允许自己成为张佳乐的掣肘,又怎么能做到时刻在他左右。


各自追求着理想,给予对方扶持,哪怕之间隔着万水千山,亦能感受到彼此真实的荣耀,这才是孙哲平眼中,爱最好的模样。曾经有那么多年,虽然音讯全无,但张佳乐每一个单场MVP的新闻都被他截图存下来,每一张受访的照片都凝视过他电脑的桌面。他始终用他自己的方式做等待张佳乐的狄狄和戈戈,过去这样,现在也是,未来亦然。


重逢后,张佳乐有一次坐在他腿上玩他电脑,看到这些文件夹时突然就开始笑,笑得面颊通红,笑得泪流了满脸,笑得一直到最后咳得出不了声,才勉强肯停了下来。


“怎么了?”孙哲平不明所以,“你也觉得自己第六赛季的时候太胖了?跟只小乳猪似的。”


张佳乐没有搭腔,伏在桌上喘气,反手在他心口顶了一肘。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时,他凑过来小声说了句话,大意是真希望我们没有丢失那几年,天知道我有多想看见你回来。


“没关系,”孙哲平记得自己这样答,“我会用一万年来补偿你的。”


当然这矫情的台词瞬间让现在的他背后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思考半天也没理解当时作祟的是怎样一种心理活动——太年轻了啊,他只能想,真是太年轻了。


曾经一起踏上的征程,后来一个前行一个停留,一个不想成障碍,便默默拥抱另一个的背影,这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也不知道怎么就跳转到了灯前月下誓三生。类似这种话,就算他此时仍可以张口就来,也再找不回当年的那种心境。


说起来,张佳乐之前好像还有个为了给心上人表白收集了小一千句土味情话的朋友,孙哲平对此事的评价是浪漫个锤子,并建议张佳乐最好离这人远点,不然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傻。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等等。孙哲平突然愣住了。


怎么会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呢?


张佳乐很喜欢回家后给他讲一些工作上的事,包括哪哪部门来了新的同事、谁谁准备向女朋友求婚了,以及某某电视台又邀请他去直播间打李艺博的脸之类云云。听这些事原本是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如今忆起,却感觉到了莫名的久违,就好像这块拼图换了凹陷和凸起一样。


还是说,其实是他变了。


张佳乐的那句“你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我”又回响在耳边,孙哲平保持着向垃圾袋里倒饭菜的姿势,努力将思维绕过这处巨大的冰山,但没能成功。费力想了一会后,他扔下手里的东西走出餐厅,停在栏杆边一个恰好能俯瞰玄关的地方。


几分钟前张佳乐从那里出去的动作被肢解了,成了粗制的皮影戏,一幕幕呈现在眼前。他走得干净利落,直接蹬上门垫旁的鞋子,拿下右手边的大衣,颇像早为这一刻进行过排练。但孙哲平最在意的,是他走的时候居然没有回头,而以前不管他站在哪里送他出门,一定要回过头来贪恋最后一眼,明明是张佳乐的习惯。


“你知道吗,”他先前还时常抱怨说,“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忍不住转头,你要看见了肯定要说我像个智障。”


“嗯?智障你在说什么?”孙哲平笑着回应。


小动作持续了整整七年,按理说消失应该很难,孙哲平推断要么是张佳乐今晚气到逆转了身心,要么就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应用这个程式了。


而第二个可能让他感到一阵惶恐——无论如何不应该消失的,无论如何不应该。


可诚如张佳乐所说,他确实已经连续好几个月在家的时间还不如小偷找钱的时间长了,而且张佳乐睡着以后他才回来,张佳乐起床之前他已离开,似乎早已没有资格评判。


莫非……自己真的错了许多么?


理不清的思绪纷纷扰扰,像几十张各执一词的小口,嘈杂喧嚷地围在孙哲平身边。这些声音带来的烦躁史无前例,很快惹得他头痛难捱。一楼会客厅里的古董钟发出几声低沉的鸣响,他没数清数量,又想知道张佳乐已经出去多久了,于是便转身朝楼下走去。


会客厅的面积很大,在张佳乐的计划里,这地方原本应该是一个游戏室,但后来由于孙哲平工作上往来的伙伴越来越多,尚未施工的乐园项目只好腰斩,改成了供西装蚂蚁们会面的地盘。张佳乐对此并没什么脾气——“我是孙哲平至上主义者嘛。”他说,并开心地表示设计客厅听起来也很有吸引力。不过之后因为时间紧急,孙哲平又最讨厌夜长梦多,还是叫来一家装修公司,把房间的处理事宜全权交付了出去。


现在想来,孙哲平觉得自己挺混蛋的,筹划房间布置是张佳乐非常喜欢的事,他却连这个乐趣都从人身上剥夺了。张佳乐仍没发表意见,仅有的回应依旧是“我是孙哲平至上主义者”,但他几乎从未再踏进过这个地方。尽管这里的沙发比楼上舒服许多,孙哲平有时候忙到太晚不想上楼了,就会到这里凑活一夜,每次躺下去都不想起来。


此时,他再次陷入无边的绵软中,右手张开五指举过头顶,在指缝中间盯着客厅中央的吊灯发呆。


与这屋其他由公司承包布置的家具相同,这盏灯没什么特别之处:不是他挑的,也不是张佳乐买的;他不嫌丑,张佳乐也不觉得好看。事实上,因为第一次进这屋时它就在头顶上挂着,孙哲平几乎很少注意到这玩意的存在,现在看来,才觉得别扭得很。


大概并不是样式琐碎的缘故——父母家的客厅也是巨大的欧式水晶灯,这样子他早该习惯的——也不是因为花纹太凌乱,或者烛台太炫目,装饰太精致,诸如此类等等等等,他只是单纯觉得它不应该在这里。这个评价同样适用于对面指针咔哒咔哒响个不停的古董钟,身后水声泠泠水草葱茏的锦鲤池,右侧在阴影里犹自深沉的木制博物架,还有里面那些他小时候就能倒背如流的一排名著书籍……简而言之,几乎所有东西都不应该在这里。


就连天花板都不应该是这个颜色——米黄给人的感觉太明亮,就像进了家门还要同只太阳耗在一起一样。而他已经忘了上次和张佳乐一起出门是什么时候了,所以太阳大概率象征着他身边没有张佳乐,他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拎着公文包到处跑。


……


这个凭空而出的政治不正确念头让孙哲平呆了好一会,末了,他敲了敲越发混乱的脑袋,把姿势调整成侧躺,目光停留在房间中央的茶几上。


同样不应该在这里。


最适合放在这屋中间的应当是一个老式台球桌,张佳乐很喜欢打台球,经常扬言说自己如果没有走电竞这条路,一定能成为第二个丁俊晖。孙哲平每次都笑他吹牛,说不对呀人丁俊晖是东方之星你是东方之熊,但其实每次也都会悄悄眯起眼,暂停一切思绪去欣赏他扶杆时专注的侧颜。在他早期的想象中,家里一定要有一个地方给他的东方之星随时打个痛快,张佳乐累了就随手拿瓶啤酒,躁了就去外面吹风,市郊干净的气流掀起从发绳中逃到额前的发,远处依稀可以见到几窗昏黄的灯。他该有多高兴。


这样的话,屋子南面就一定应该是个半开放的露天阳台,西边是一个小吧台,招待朋友聚会的时候也方便。天花板是深蓝色的,像夜空一样安静,数十个嵌顶灯分布其间,灭下去的时候是沉沉良夜,亮起来就成了满天繁星。


如此想了一会,孙哲平突然吃吃地笑起来。因为他知道自己其实对房子没什么感觉,这些规划全是张佳乐对于游戏室的安排。


那个在他胸口建造起来的梦想王国啊。


年少时二人对未来心怀憧憬的模样在孙哲平眼里是完全神圣的存在,不只是由于那时他们还能一起奋力攀登王者之巅,更因为那些年的他,寄托在张佳乐身上的是不带水分的喜欢。年轻的孙哲平没想过爱最好的模样是独立还是依恋,没考虑过当两人住在一块,会不会有贴合不起来的毛边。当张佳乐说想住在这样的城堡,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要给他把城堡打造出来。


所以后来在他做出废掉那个游戏室的决定时,立刻变得缺斤短两了的,其实应该不只是一方地面。


孙哲平继续傻笑,又过了一会,他起身向玄关走去。


他打算去外面走一走。


不只是为了去找张佳乐——找自然也是要找的,但最主要的目的是去思考一些东西,他希望是这些东西促使他把张佳乐接回来。


 

推开门之前,孙哲平的手在衣柜里的羽绒服边上暂停片刻,然后伸向了大衣。不是能确保外面暖和,而是因为张佳乐是穿大衣出去的,他想感觉到他的感觉。


张佳乐从来偏爱大衣,衣柜里各式各样板正的外套挤满了一排,像一个人口超标的军队在接受检阅。他说自己不喜欢被羽绒服绑架的紧张感,还总是笑孙哲平被裹得像个球。后者每次都不为所动,轻轻松松把口袋里冰凉的手拎出去,扔回它的主人身边。


“冷!”这时张佳乐就会叫,“你好残忍啊,我手冻掉了还怎么给你做饭?”


“别老这么说。”孙哲平笑,“明明是个敲锣打鼓娶回家的少奶奶,这么说搞得就好像专门给我做饭的小婢一样。”


“有道理,老爷英明。”张佳乐正色拱手道,“所以老爷,你看那边有个圆不留丢的小孩,想不想把他一脚踢飞了?”


“……”孙哲平抿着唇看了他一眼,再次对这么冷的天还只穿大衣的人一定是智障这一理论深以为然。


而现在他自己也穿上了大衣,门刚打开一条缝,就有一阵冰冷的风钻了进来。门框下隐约可以看见一点天空,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飘起了雪。毫无疑问是冷的,而且一定冷到心肝脾胃肾慢慢结冰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但没有丝毫犹豫,孙哲平蹬上皮鞋,裹紧衣服走了出去。


反正张佳乐也这么冷。


纷纷坠下的雪花发出窣窣的声响,明明是冰洁如玉的可爱东西,偏偏织成一张细密的网,笼天遮地的势头使地上结成的绵软仿佛一个谎言。路灯很暗,树和房子被照成一团团雾影,雪不像雨,晕染不出轮廓模糊的伤感,却竟也能渲得天地寂寥。不远处能看见朦朦胧胧的灯光,张佳乐刚才好像说那个方向在去年秋天建起了一座商场,但孙哲平还没去过。


他想起来当年第一次在北京见到雪的张佳乐,也是在踏出宾馆的瞬间发现从天而降的惊喜,顿时高兴得东窜西跳,绝似一只忘带行头的雪橇犬。被嘲讽了一句后,雪橇犬大叫着要打雪仗和孙哲平决一雌雄,却又赶紧跑过来在他身遭踩了一圈小脚印,郑重地叮嘱人不要出来。


“会有妖精。”他说。顶着个小红鼻头的脸上表情认真得很,孙哲平终于确定他以前犯的傻都不是装的,货真价实如小时候被人一脚踢飞的后遗症。


但他最后就真的站在那个圈子里没出来,张佳乐以为他会躲,嘻嘻哈哈扔过来的一个雪球正好砸中他的脸。脑门上绽放开的冰粒铺了满眼,他在缝隙见看到笑出鼻涕的罪魁祸首笨拙地跑过来道歉。张佳乐“队长对不起”的罕见真诚和他“你也就仗着我偷偷喜欢你”的暗暗腹诽结束后,一晃十数年。


孙哲平出来前没有想该朝哪个方向走,他原本还想在家门口的树下停一会儿,但实在受不住冷,便决定向商场那边走去。


手躲进口袋前,他习惯性地做好了透心凉一下的心理准备,但冰冷的另一只并没有在里面。


晚饭时两人的对话被重新提取出记忆,铺开摊在面前,孙哲平重新开始尽心琢磨这些问题。他原以为自己是没一点错的,但此时的反省,他庆幸开始得心甘情愿。


爱是连向一切深度和高度的东西,这句话是卡夫卡说的*。根据孙哲平的理解,深度在这里是指时间,走到一起的每两个人都带着彼此的过去和现在,碰撞在一起就又有了蕴含一切可能的未来;而高度,他笑了笑,觉得自己想到的这个词有些羞耻,叫共产主义。爱情是最小的共产主义单位,这个共产指的不只是全社杀一口,足够吃半年,还更是没有压迫不必反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困顿疲乏可以互相濯去,委屈埋怨能够互相清理,积压成堆的文件的解药是对面同样坐着个摇摇欲坠的身子,密密麻麻的日程的答案是只要每天都以早安吻开启。在两人的事业初入繁忙期的时候,他们常一起没日没夜地守在各自的电脑前,工作间隙眨着朦胧睡眼偷瞄对方一眼,然后被他异于常态的倦容逗得大笑出声。在那人诧异地望过来时,总要提醒他赶快去睡觉,虽然私心其实还是希望他能和自己一起,再战下一个文档。


那时候的沉默很安宁,体贴都不打折,张佳乐去煮咖啡时,孙哲平就会放下手中的活同他一起,环着他的腰等机器冒出热气。张佳乐写的稿子,他是第一阅读者,有时还会专门记一些错得羞耻的措辞,在房事中臊得他全身发红。张佳乐做饭时被油烫到,他就郑重宣布要将与外卖小哥的友好会谈再次提上家庭日程,导致张佳乐严肃地谴责他对自己的疼惜拎不清轻重,想了想又加一句,说是拎不清轻。


“我愿意。”孙哲平笑着回答。


平凡但妙趣横生的生活万里无云,然而随风潜入夜的雨起初不甚惹眼,真正爆发起来时却几乎地裂天崩。


——这不是指今天的争吵,而是孙哲平自己,他开始用双手丈量爱情。


他给它定了所谓“最好”的标准,篡改它的定义,千方百计使它为自己所用。他们的爱曾是个由两人共同撑起的巨大明净的稳固空间,但被一点一点地改变了形状,以他一个人悄悄坍塌的方式。


或许人都是自私动物,天地般凛然的孙哲平也不例外。只是慢慢地,他将“那就让人们看到这几分钟精彩”的倔强一面留给工作,将“我欠大家一场胜利”的可靠一面留给同事,将“要不要和我来个组合”的热情一面留给所热爱的其他,却独独把自私、懒惰、情绪化的一面留给了张佳乐。*


他开始忘记他小动作的含义,不顾他的喜好,特殊日子礼物的挑选,也慢慢地由淘/宝销量代劳。他开始在他兴奋时冷眼旁观,生气时一言不发,只让时间抹掉自己烫下的烟疤,逼得张佳乐主动对他讲话。而当盘结的郁气愈来愈重,心里为对方所留之地灰尘纵横,积羽轻而易举地沉了舟,他却还在怪对方莫名其妙,不体贴自己的感受。


可虽纨绔子弟不知回头,被挥霍的家财终究是有限度的。张佳乐的爱再广阔,也抵不住被消耗到变得透明。


孙哲平突然想起了下班之后张佳乐不再来接自己的原因——最后那次他回来,张佳乐照例张开两只粉红色的翅膀,却在离得还远时收到了一句:“别这样,我好累啊。”


万事都有个始终。


也许张佳乐足够刚毅,一个人吞下三次败北的苦楚,也能一个人躲在被遗忘的角落不慌不忙地坚强。但当此时幡然醒悟,孙哲平所感受到的疼,有没有他曾经亲手施加的万分之一?他原以为爱不学美术,所以不辨黑白,是囫囵把两个人包裹起来的,现在才知道不是它糊涂,只是张佳乐没有出声。


而明明无论是那份名为“嘿你技术不错”的请柬,还是那张写着“张佳乐就这样跟我过一辈子好不好”的扉页,上面其实都没有无条件包容这个条款。


从来没有。


商场的灯火不知不觉间出现在眼前,不同于别处大雪纷飞中的清冽,这地方颇有一种冷暖由你我自热闹的孤绝。中心广场支起了一个大舞台,似乎在录制一档电视节目。孙哲平看了看大屏幕上投放出节目要求,很简单,是让观众在摄像机前说一段话给十年前的自己,并猜猜他会怎么回答。


十年前的自己吗,他想了想,那时候的孙哲平离和张佳乐住在一个屋檐下还差了老大一截,自己会笑话他是只单身狗吧。不过根据那个小混蛋的脾性,他大概率会反唇相讥,估计会问既然你都和张佳乐一起过了七年了,那他现在在哪呢?


他应该怎么回答?


“都那么大一个人了,能出什么事?”——这样吗?


    还是“去哪是他的自由,又不用向我汇报。”这样?


那么十年前的孙哲平一定会说:“你看,我现在就不这么想。只要张佳乐不在身边,我就会忍不住猜他正在做什么;只要看见吃的,就会自动和他的口味牵线连结;就连过马路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来那次我把他丢在路边,他一个人生闷气的可爱脸——你肯定也还记得那一次吧?”


“嗯……”


“就是因为当时刚出名所以不好在街上发作,他一直等到走回宿舍才开始骂你的那次啊。他压着脾气的时候习惯用用四只手指攥住袖口,但那天太热穿的是背心,然后就借用了你衬衫的袖子。回去的路上他的手指离你很近,你以为自己心跳那么快是要中暑了,后来才知道……”


“是我喜欢上他了。”孙哲平低声说。


“对。”十年前的孙哲平脸上出现一抹很怀念的笑,就像在怀念一个久未联系的朋友或一张快忘记的脸。


“可是,为什么我们曾经忍了四年没给他打电话?”


“那是特殊情况,怕给他压力嘛,所以一直不出声——而且那时候的我们才刚过二十岁,每天觉得自己牛哄哄的,谁知道脑子里一天到晚装着些什么。前几年不是有一次张佳乐翻你电脑,看见那些文件夹就开始笑,你问他笑什么,他说,‘早知道你一直在我身后,我哪还用那么艰难。’”


“啊!我想起来了……我就是从那天开始养成了问他工作的习惯,但后来好像慢慢地……”


“对,他后来确实开始不主动告诉你某些事情,因为他长大了;而你不去试图了解,是因为你觉得这已经是理所当然了。你那次说会用一万年补偿他,既然老觉得自己智商这么高,那么你知道一万年是多久吗?”


“多久?”孙哲平问。


“从你说你爱他到你习惯了他,这就是一万年。”


身侧的一阵喧哗打断思绪,孙哲平回过神来,目光离开大屏幕,望着天空叹了口气。


其实这样的对话他是不怕的,他怕的是十年前的那个孙哲平已经死了,躺在会客厅很软很软的沙发上,阴郁地望着米黄色的天花板,死了。而凶手是现在的他自己。


他一直被溺爱着。


他曾以为爱是世上最强大的东西,强大到生离都不配做天敌,所以分开整整四年的他们重逢时依然百花盛开。这没错,但爱也是脆弱的,它怕冷漠,怕被变成惯性,徒留潜意识里过不完的地久天长,却只剩下谁眼里没有了谁的荒原。他说他默默扶持,但实际上没有扶持只有默默;他说他为了空间,其实只有自己被这个幌子欺骗。好在岔路不是什么不可赦的罪过,情字无解,需要一生兑现。


“我很抱歉在过去那么长的时间里,辜负了你和你最喜欢的人。我漠视他的感受,工作忙就找借口不回家,没有注意到他染了新颜色的头发,甚至把包揽过来的同事的事施加在他身上……忍受我这么一个人,他太辛苦了。我知道你对他很好,但其实再好一万倍也不为过,哪怕是收集九百九十九句土味情话这种傻事,如果他觉得浪漫,去做就对了。在你面前,即将会开启一段美妙到炸的旅行,你和你的他都会很好,我和我的他也是。”


如果真的要面对十年前的自己,孙哲平想他会这么说。


“等……等等!等等!”小孙哲平激动得语无伦次,“你居然没注意到他新染的头发?然后你现在还活着?那是他的头发啊for crying out loud,如果这种事发生在现在的话,我早废了一条腿了!”


“不,他现在很温柔的。”孙哲平笑了笑,轻声回答,“或者说,太温柔了。可我不是,我警告你,如果再这么中英文混杂着说掉价的话,我保证会穿越回去砍死你。”


“呵呵。”


 

孙哲平找到张佳乐的时候,后者正缩在离商场不远的成人用品自动售卖店里。大概是怕湿的鞋底给人家的地板踩上脚印,他就在门垫上站着,面前的玻璃被呼吸染上一层白色,有些虚幻地挡住了他的脸。


但还是特别、特别好看。


注意到孙哲平出现在外面时,张佳乐愣了一下,可能是因为还有些负气,他花了一点时间收起下意识出现的笑脸。孙哲平走近了,做出一个询问进店许可的口型,他犹豫一会,到底是望着他的大衣点了点头。身上挂满了细碎白色的巨型雪人随即卷着风尘躲进店内,两人相对无言。


墙上一个充气娃娃的凝视中,还是张佳乐率先打破了沉默。


“我在这里是因为商场人太多,银行又都关门了……”


“我明白。”


“我以前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


“我信。”


孙哲平边答边小幅度地勾起唇角,张佳乐有些不满,瞪了他两眼,自己却也出声笑了起来。


“你……咳,严肃。你来这干嘛?而且这么冷的天还不穿羽绒服?你是傻子吗?”


“不。”孙哲平认真地说,“我是张佳乐至上主义者。”


“……这是老子的台词。”


“我知道。没经你允许把它抢过来,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一件眼里没有你的事。”


“……这是道歉?”


“差不多吧。你走了以后,我反省了很多事,不过因为时间紧急,没来得及形成纸面材料,单靠说可能反映不了全部内容,但是我保证,我接下来说的每一句话,都一定一定会在未来做到。所以……嗯,开始了。张佳乐,我曾经说我会用一万年来补偿你……”


“噗——”张佳乐突然又笑出了声,“你什么时候说的这句话?”


“就是前几年,你玩我电脑那次。——想起来了?我们继续。我说我会用一万年……”


张佳乐再次大笑起来。


“……”


“啊对不起,你说你说。”张佳乐一手捂嘴,另一只摆了摆示意孙哲平继续,但当后者刚准备开口,他还是忍不住笑着插了一句,“不过,一万年是多久啊?”


“一万年,”孙哲平笑,“就是一万年啊。”


张佳乐又东倒西歪地笑了好一会,然后拍拍胸脯,走过来牵起了他的手:“不用说了,我们回家吧。”


“好,回家。”孙哲平说,“我们回家。”


推开门时钻进屋内的大风裹挟着一地雪花,外面肃杀的天气再次将二人拥入怀中。


但只要张佳乐的手在口袋里,孙哲平就从来没有冷过。


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孙哲平扭头盯着张佳乐看了一会,又轻轻地笑了起来。


张佳乐在他手背上掐了一把:“你笑什么?”


孙哲平继续笑:“雪落在你头发上,我看见你老的样子了。”


“哦?那你知道我也能看到你老的样子吗?”


“知道。其实我也能看见。”


我看见我在你身边。

 



 

*“爱是”句:原句好像是什么……通向一切高度和深度的东西就是爱?反正是翻译,意思对就行了。

*“把……的一面留给”段:模仿广天壹夜太太的《愿时光不负他的孤绝与温柔》,未经太太允许,(擅自特别喜欢你,)如果冒犯到太太一定删除。原片段如下:


*游戏室原型:甜心女神Jennifer Aniston的豪宅:(会客厅是我家的...其实我还蛮喜欢的(小声))



 

*叨逼叨叨逼叨叨逼叨逼叨逼叨:

1.赤安是人生(?)

2.为了人设和我的小呀小柿子 @非逝时 吵了一架,感谢她和女神的反、正观点对本文的帮助。

3.说实话,其实我个人还是非常喜欢这个立意,即探讨同居关系中不大乐观的可能性,岁月和成长扯开的伤口的疼。写它是因为五刷this is us的S01E12,里面不到十分钟的Joe the fireman和他妻子Samantha修复感情破裂的过程。心理学上对七年之痒有很多解释,第三反抗期、“好基因”倾向等等,恕我学识尚浅暂不能分析一二,只能冒昧地将一个鲜血淋漓的故事端上餐桌,不那么好看,但和外面的长得还算相像。

4.本文自然给了双花一个好结局,因为实在爱他们,他们又都实在美好。为了解释剧情,双方人设都有偏激的地方,对此我接受一切批评。但本意绝非将山楂片塑造成自私鬼,或把乐乐搞成家庭主妇巴拉巴拉。如读出此倾向,希望没有使您感到不快,另请不吝赐教,晚生自感激不尽。

5.最后,天降九分雪,一分留白头,他一定在他身边。


标签: 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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